搬家

菲列特列加 发表于 2008-05-13 17:45:03

感冒了
被经理赶回家中
干了一上午活
睡了一下午觉

08年天朝不顺
小民我亦生活多舛,疲累多病

也罢
最后一篇
搬家至http://blog.sina.com.cn/monlit
欢迎继续莅临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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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看了何洁的演唱会

菲列特列加 发表于 2008-04-26 23:18:13

她真的挺厉害,前半场狂蹦,后半场狂吼,一点事儿都没有,虽然蹦的时候没怎么唱,吼的时候没怎么蹦,但这么折腾俩小时,真的很牛啦。我说换成我家葱宝,能边蹦边跳半场,然后后半场吼两首就歇菜,换成女神,吼个后半场木问题,前半场只能比划两下,多转俩圈都头晕。

她为啥要黄毛呢?显得脸色那么差,远看着像日韩歌手,但身条儿又没人家那么水蛇。还是后半场的黑色小卷好,真好看呀,我当伴娘的时候也要这么搞。

我是何洁的第一张专辑以及今日演唱会后半场fan,就酱。

PS,比起同在北展的这两场,春春去年why me的音响实在是太赞了,但是再怎么如何,我也希望李宇春同学以后表在北展开了,咱去大剧院怎样?或者工体啊什么的都行啊,实在不行我只好屈服一下,批准你去上海大舞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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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醒演唱会小记

菲列特列加 发表于 2008-04-25 22:32:19

今晚很美好、很享受。
大屏幕上打出三个单词:love、talent、power,我以为,在之后的表演中得到了明证。
清晰的三段式:1、纯正rnb;2、经典回顾;3、唱自己的歌。

第一段落
都说工作中的男(女)人是最帅(美)的。其实万事道理都类似:歌手在演绎自己最拿手的风格时是最帅、最有舞台魅力的。他真的很擅长rnb,他让我这样一个从来都不能对rnb产生感觉的人,美美地享受了一晚。我想回到家中,我还是不能喜欢rnb,但如果下次再来苏醒的现场,我应该还是会享受rnb,我觉得这是他的“talent”。但天才从来都是需要99%的汗水,我能深切地感受到这个人此前付出的努力、他是怎样对着镜子、练了多少遍、多少年,所以我把“love”理解为他对音乐的爱、对rnb的爱。闺蜜问我觉得苏醒的现场怎么样,我说那么单薄的一个小人儿,几乎没有瑕疵地又唱又跳两个小时,足以证明他的功力了,power,这应该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觉得可以形容他的音乐给人的感觉。比赛的时候我对他唱的《Fighter》耿耿于怀——我觉得缺乏power。但是今天,在他擅长的rnb里,我却感觉到了一种流畅的、又带有很稳很有韵律感的张力、power。

第三段落
苏醒的歌里头我最喜欢《Preface》,其次《秋天》。前者不说了,首唱会的时候第一次听到,着实惊艳了一把。后者一直是闺蜜的彩铃,所以我也熟得能够断断续续和满场醒目一起跟唱了。我一直跟闺蜜开玩笑说苏醒EP的封面整个一烟花寂寞男,不过也许下一个秋天,我自己寂寞烟花的时候,会想起这首歌,会想起今晚的这三分钟——我真的觉得那三分钟里的苏醒,比烟花还寂寞。苏醒很自恋,我也很自恋,我总觉得他在唱这两首歌时,我是能够感觉到什么的:)

第二段落
如果我没有记错,在唱《夜来香》和《甜蜜蜜》时,大屏幕上闪烁着“Top Chinese Music”。在我心里,华语歌坛的No.1就是《甜蜜蜜》,所以我不要脸地认为,苏醒也这么想:)所以虽然我从来不喜欢别人模仿邓丽君,更不喜欢别人把她的歌改得面目全非,但是今天,我觉得苏醒很可爱。白西装的他,真的很可爱。PS我才是真正的歌迷,闺蜜你就是一坨大亲妈!人家明明只有第二段的时候才走可爱路线,其余两部分都是很帅的,这家伙居然从头到尾只有一个词“好可爱啊!”我庐山瀑布囧……

他唱了《Let It Be》,我告诉闺蜜说,李宇春同学第一次演唱会上也唱了这首歌。speaking words of wisdom,let it be,Let it be……没有人可以一帆风顺,没有人可以万事如意,所以有些事情,就let it be吧。晚上回来的路上,手机里正好放到哥哥的《沉默是金》,于是一直听,边听边写。我所知道的苏醒,是个很爱说话的人。我理解为他为人处世的作风,和我闺蜜一样,喜欢照顾得周全、希望完满,所以乐于解释、表达,希望大家都够能理解。但是今晚,从开始到encore,除了三次“Ladies and gentlemen,有请XXX”,他一句话也没有说。我觉得很好,因为我觉得,能够理解你的人,会从你的歌声里、从你的一颦一笑里了解你、体谅你,不能够理解你的人,多说亦无用。我尚且如此,你的歌迷更无须多言。所以当有一天我们真正地懂得Let it be,懂得沉默是金的时候,我们才真正地拥有了人生的智慧。披头士、哥哥的这两首歌,与苏醒、李宇春、我们大家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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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沉默是金》,这首歌的前奏和《少年中国》的间奏,都一样采用了《渔舟唱晚》中的的名句,算是下行五声音阶吧,呵呵,笑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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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我最喜欢第一段啦,很喜欢so sick 和 7 days,也最喜欢他这身装扮,小伙很帅哟,哈哈,特喜欢他模仿我家迈迈那小样儿,不过看照片才知道,原来不是真的学到手了,是下面有人拿手撑着呀,笑死我了。还有那个蛤蟆镜,台下看老帅老帅,照片一看,我滴娘不要这麽可爱好不好,尤其第二张这表情,像个乖乖的高中生,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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磕散了黄

菲列特列加 发表于 2008-04-22 09:37:05

早晨八点的西直门地铁站
一如平常
鄙人和(huo4)在熙攘人群中高高兴兴晕晕乎乎地顺着楼梯往下走
忽然
咣叽
没有征兆地
没有原因地
鄙人华丽丽地顺着楼梯滚了下去
滚的时候我想
完了完了磕散黄了
现在写的时候我想
一定是因为昨晚紫大爷对我说了句“滚”
我才滚下去的

手上腿上
蹭破无数块皮
比较神的是
嘴巴里也破了一块
可能是滚的时候自个嚼着自个了
我表姐听说后的反应是这样的:妈的,小时候没教会你走路的啊

右脸着地
脑门磕了一大包
所以今后我若有任何脑残的言行
请大家一定要体谅我、原谅我

新衣服新包全扔水池泡着了
待会大妈我会拖着伤病的身躯去洗
紫大爷你好好反省反省吧
怎么赔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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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报告_080423

早晨起来腰酸背疼
抬起胳膊一看
nainaidixiong!好大一块青!
不过擦伤处都开始结疤,并且不怎么疼了

睡眠对于病人来说永远是那么滴重要
我的小身躯啊
菲大妈能不能美貌依旧
全靠你自个儿滴恢复能力了

PS单手洗头真是个好大的挑战
以前有个同学是独臂
每每见他吃完饭用一只手洗碗总觉是很感慨
生活给他多少磨难
也会给他多少收获


状态报告_080426
早晨照镜子

脸上三个疤只剩一个啦
到底是年轻人啊
皮肤恢复的就是块hiahiahia
昨儿问闺蜜
我是不是气色好很多啊
叉叉的眨眨眼睛:没觉得啊
pia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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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春《少年中国》

菲列特列加 发表于 2008-04-20 17:18:33

某人现在唱歌渐入佳境,歌人合一
温润如玉、四两拨千斤,实在是……好~听!


歌词很赞,贴上来聊以立志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俺要像偶像学习,勤劳智慧、不舍昼夜,发奋!发奋!

少年中国
演唱:  李宇春

萤火虫 用来偷玩的光
头摇晃 才能背会文章
跟晨风 绕过梅花桩
你的箭 马蹄也追不上

打瞌睡 先生打我手掌
柳树叶 放在唇边会响
一滴墨 一朵梅花放
牵着手 留下一缕芬芳

在我们眼睛里看不见 彼此都在长
多年后 青梅竹马想起 还觉得一阵忧伤

少年强那中国一定也很棒
吸收五千年的磁场
有传说中的神奇和谦虚的锋芒
一根傲骨无法隐藏神的智慧和力量

少年强那中国一定也很棒
散发五千年的磁场
习惯了后发制人
赢了还说承让
载着无限梦想和希望像条龙一样飞翔

那月亮 一层故乡的霜
这边疆 草儿有点发黄
一壶酒 还在胃里晃
狼烟烫 温暖你的刀枪

屋檐下 燕子做了新房
拆开信 时间老了爹娘
一条河 有人在梳妆
小女孩 穿上新嫁衣裳

在我们眼睛里看不见 彼此都在长
年少的壮志雄心至今 还觉得豪情万丈

少年强那中国一定也很棒
吸收五千年的磁场
有传说中的神奇和谦虚的锋芒
一根傲骨无法隐藏神的智慧和力量

少年强那中国一定也很棒
散发五千年的磁场
习惯了后发制人
赢了还说承让
载着无限梦想和希望像条龙一样飞翔


很很很很期待新专辑,还有8天,握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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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闺蜜的婚纱照

菲列特列加 发表于 2008-04-15 14:55:42

这里

我觉得特美

有帐号的帮忙去踩踩吧 大妈我死活验证码有问题…… 

PS1请特别留意一楼最后一句:

“……还很很很感谢我的闺蜜弘姐的陪同,你是最称职的助理和花絮拍摄者!!”

^____________________^

PS2说起标题“我把青春献给你”,其实是有典故的。当年我闺蜜老公追她的时候,送了她一本书:冯小刚写的《我把青春献给你》。现在我脑中还有这书放在我闺蜜床头的那副画面(我俩头对头)。

挺有意思,其中有一段,冯小刚追妻(最后一章),特逗,本人我没出息地看了好多遍,每次都乐得不行

点击阅读 《我把青春献给你》 

PS3晚上和闺蜜及其老公去吃了一个叫“小吊梨汤”的私家菜,很不错,就是没喝到梨汤。具体位置在科学院南路,融科大厦C座对面的小巷子里。我们琢磨着以后这么付账:吃完饭大家猜账,谁最接近实际价钱谁免单,其余人AA,我角着很好,不过我向来对这些事情没有sence,sigh

PS4最近天热,看吃饭的mm,个个穿得花枝招展,灼人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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慌乱

菲列特列加 发表于 2008-04-11 14:46:29

经历了一场小小的慌乱
慌乱中,n多人给我砸来n堆活
然后我就乱了套
……
一个小时后回头看
方才做完的每一件事
都有错
这里忘记一点
那里搞错一些
没有一件事是完全做对的

画外音:乱成这样也够狠的

同事姐姐是处乱不惊的高手
教我道:
干活其实花不了多少时间
花时间的是想明白为什么要干、怎么下手
所以当你慌乱的时候
一定是因为有些事情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这时候
先把这些事情摘出来吧
把会做的先做了
再迅速地想明白或是问明白不会做的
一件一件地
处理掉

姐姐又说
和香港人共事会发现
他们特别珍惜自己的时间
我要花十分钟干事件一,然后花二十分钟干事件二
那么就此照办
绝不拖延
所以他们也养成了一个习惯
看问题、讲问题
一语中的
不说一句废话

姐姐还说
我是让我写个一我就写个一的典型
对项目完全没有整体的了解
其实在担负着一个很重要的职责
却一直把自己定位于干活跑腿的位置

经理说
负责一摊职责时首先要把两件事情熟记于心
一是计划二是状态
所以我在和你们每一个人说话时
会时不时地忽然问你们
哪一个里程碑的时间点是哪里

我是个反面典型
常常一问三不知
一不知干这件事的意义和目的
二不知这件事已进行到怎样的状态
三不知下一步自己该如何继续

在干活的过程中看不到我对工作的附加值
完全没有价值可言的一个员工
太失败了

工作六个月了
发现工作的意义在于让自己和别人都认识到你的价值
并且得到等价交换
物质的、精神的,都要有
而人的价值往往在“经验”二字
所以有时候我们不得不雇用一个费用很高的人
因为他太有经验
他一眼就能看出问题所在
一句话就能告诉你如何应对
但每一个人如何在工作中获得经验能够获得多少经验
此间的区别实在太大了
所以在市场经济的今天
有些人就该拿很多钱
有些人活该工资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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